塔吊的操作规范流程
更新时间::2024-01-29 09:59:35
1. 使用前,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,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,重载试验制动可靠,各可靠限位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,动作灵敏可靠,方可作业。2. 使用各控制器时,应依次逐步使用,严禁越挡使用。在变换运转方向时,应将使用手柄归零,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换向工作,力求平稳,严禁急开急停。
3. 设备在运行中,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,应立即停机检查,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运行。
4. 严格持证上岗,严禁酒后作业,严禁以行程开关代替停车工作,严禁违章作业和擅离工作岗位或把机器交给他人驾驶。
5. 装运重物时,应先离开地面一定距离,检查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。
6. 坚持"十"不吊。 作业完毕,应断电锁箱,搞好机械的"十字"作业工作。十不吊的内容如下:
(1)斜吊不吊(2)超载不吊(3)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(4)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(5)吊物上站人不吊
(6)指挥信号不明不吊(7)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(8)安 全装置失灵不吊(9)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(10)六级以上强风不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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